對品牌追逐熱點的3點冷思考
馬年春節對很多營銷人來說過得真是不輕松,從新年紅包到情人節,他們不是在追逐熱點,就是在趕去下個熱點的路上;熱點應接不暇,他們也疲于奔命,但回過頭來看,他們真的追到這些熱點了嗎?追到的同時,他們的營銷真的給品牌帶去價值了不?
在切入主題之前,先來聊幾個我最近的小感悟:
1、最近我的一篇文章——《營銷人如何不作惡》,刊登在某商業雜志上。文章從寫完到刊登,因各種原因已歷時數月,但雜志編輯仍然認為需要刊發是因為,他們覺得我提到了一個基礎事實:成功品牌在營銷上“不作惡”的原因,并不完全是出于道德標準,更是基于Business本身。
成功品牌看待營銷的視角不同,他們多數會著眼于發展自己品牌與用戶的“終身關系”,而不僅僅滿足于與用戶發生一些“聯系”。
2、前些天看葉茂中博文里有個小故事:1954年,李奧貝納將萬寶路定位為男人的世界,將近60年,萬寶路的廣告里都出現過什么呢?牛仔、牛仔、還是牛仔;非要說不同的話,較多也就是場景:馬上、草棚里、山中、篝火旁、但萬變不離其宗,少不了的還是——牛仔。
萬寶路的老總曾十分不滿地認為,李奧貝納白白騙了他很多錢。李奧貝納則說:“你花了那么多錢,不就是讓我監督你不要換掉牛仔嗎?”……正是因為雙方在60年里堅定的一次又一次重復,才最終樹立起了完美的品牌聯想——萬寶路,男人的世界!
透過這個故事我想說的是:簡單重復在很多時候看起來很“笨”,迎合熱點的炒作卻會讓你的員工和Agency都看起來很“聰明”(他們看起來是“既少花錢又走心”)。但你的品牌很可能會在這樣一次又一次的熱點競賽中,逐漸壞掉了在用戶心智當中的品質。
3、在一篇名為“如果陳光標在《紐約時報》做原生廣告”的文章中,作者張晶提到了媒體作為一個品牌,在面對原生廣告這種形式更接近內容本身的廣告時的困擾:“《紐約時報》是否想過,它賴以生存的媒體公信力,與它的讀者的信任和關聯,在‘原生廣告’這樣的東西面前,是促進了,還是恰好相反?”
我對這個問題的思考結果是:傳統廣告作為用戶“享受優質內容的一種代價”,能做到“告知”也許就算達標了,但品牌如果要做植入在內容中的原生廣告,或者跟原生廣告非常接近的,借助熱點的話題、內容營銷,其本身應該取一個更高的標準:著眼于營銷本身就能夠為用戶創造價值(否則,從邏輯上說,我為什么要看你這個廣告呢?)。
而作為廣告的承載方,媒體,從自身品牌的角度看,也絕對有必要保持這樣的敏感。
說完這3件小事,以下是我對品牌如何追逐熱點,給出的3條具體建議:
1、追逐熱點,是否有利于發展品牌與用戶的“終身關系”?
2、追逐熱點,是否會讓你的品牌定位在用戶的認知中被改寫?
3、追逐熱點,是否只是迎合了熱點,還是能同步為用戶創造新價值?
比如最近大家熱議的“性”話題,國內主流的分類信息網站,也因為自己的沖動營銷而陷入了尷尬。實際上,網站高管并沒有深入去想,分類信息網站作為一個品牌,要建立的用戶認知是什么?我想不完全是“一個好用、實用的信息發布平臺”那么簡單。
借用“性”話題,不考慮形式和角度地炒作自己品牌的做法是消極的。雖然,這確實可以與用戶建立一些淺層“聯系”,但很快,當用戶帶入身份來思考自己與該品牌的“關系”時,就會覺得很難接受:這是一個什么平臺?什么人在用?這里都是些什么企業?提供的究竟是怎樣的工作機會?等等。
用戶在思考這些的同時,網站過去建立的認知也在同步被改寫,這對過去的營銷積累是一種“沖消”。
談到“性話題”,尤其臨近情人節,其實沒有一個品牌會比“杜蕾斯”跟這個更近。但我們看到一貫精熟于話題創造,善用社交語言的杜蕾斯,卻并沒有盲目地追逐所有熱點;即便,有時候他們看起來像是營銷無作為,但我認為至少做到了不跟隨,不盲從。
百度最近也干得不錯,他們做了杜蕾斯們并不擅長的產品技術型營銷。比如,百度地圖在情人節“性”話題升溫之際,順勢在地圖服務中推出一個功能,當用戶搜索“安全套”,就能夠看到全市范圍內,所有免費的安全套發放點,以及距離你身邊最近的一些發放點。同時,在微信上配合進行“給我最鐵哥們兒的情人節大禮包”等相關傳播,來延伸該話題。
從這個營銷行為本身看,這不僅是對“搜索”這個用戶已經形成的一貫認知的又一次鞏固;另外,當用戶深入思考與該品牌的“關系”時,得到的也會是正向的,有益的反饋,這與用戶主動追求的心理預期是一致的;同時,還必須看到這個功能可以帶給用戶價值,營銷本身可以滿足到部分用戶的實際需要??梢哉f,完全符合上文提到的三個原則。
通過這些案例,我們似乎還可以思考這樣一個問題:以往,互聯網公司對工具型產品究竟“需不需要有品牌人格”,“設定怎樣的品牌人格”的理解是很粗淺的?;ヂ摼W公司多起于微末,這沒有問題,但如果自認為手持“顛覆與創新”的利劍,就可以不管不顧最基礎的品牌理念,想怎么玩兒,就怎么玩,這種盲目樂觀的心態,顯然不僅是錯誤的,更會對發展有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