貴陽戶外廣告將納入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范圍!
核心提示:根據貴陽市人民政府的最新消息,經貴陽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,將“利用城市公共區域、公共設施、公共空間設置戶外廣告”納入貴陽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范圍。
根據貴陽市人民政府的最新消息,經貴陽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,將“利用城市公共區域、公共設施、公共空間設置戶外廣告”納入貴陽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范圍。
貴陽戶外廣告案例:
戶外廣告是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城市形象的重要體現。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,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,城市公共區域、空間價值不斷提升,戶外廣告的價值也在不斷增長。
據了解,從目前貴陽市戶外廣告的設置情況看,違法廣告大量存在,設置隨意性強,與城市風格、風貌不相協調;廣告產權分類割據,廣告收益偏低;城市公共區域、空間、設施被無償占有等問題突出,亟待解決。
公交廣告案例:
為了解決上述戶外廣告管理難題,貴陽利用城市公共區域、公共設施、公共空間設置戶外廣告”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:市政府將項目投資建設和經營權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組織,期滿后按照特許經營協議無償移交市政府,特許經營期限為10年。
地鐵廣告案例:
根據貴陽市人民政府下發的相關通知,廣告統一運營后產生的廣告收益,扣除規劃、建設、維護、運營、稅收等費用后,本著尊重歷史、兼顧各方的原則,按照協議明確的分成比例與廣告設施設置地所屬區政府、廣告設施設置載體所有權單位(個人)進行合理分配,市、區的收入按照《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》上繳同級財政,統籌用于市政公共資源建設、維護和管理。